停诊——两大头部三甲停诊的背后,武汉疫情怎
发布时间:2022-10-29 20:13来源: 未知希望疫情早日过去……
据国家卫健委消息:10月27日0—24时,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报告新增确诊病例262例。其中本土病例214例;新增无症状感染者1244例,其中本土1123例。
因山西、福建、青海等地新冠肺炎疫情快速发展,广东、内蒙古、新疆等地疫情进入平台期,中国内地日增本土感染人数居高不下。当前,疫情形势呈现点多、面广、频发等特点,涉及省份近30个。
今年,确实是一个“多事之秋”啊!
教训——一医生感染后被刑拘!两医疗机构被吊销执照!
1.一医生感染后被刑拘!
10月24日,据微信公众号“云上七星”发布消息:
近日,七星关区3名村民从省外返黔后不按规定落实主动报备、扫码登记、居家隔离等疫情防控措施,违反规定私自外出;1名村医违反规定接诊发热病人,未及时上报转诊发热门诊治疗。4人的行为导致疫情传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经查,10月8日,七星关区青龙街道中屯社区居民孙某一、孙某二、孙某三从四川省叙永县自驾返黔回家,违反疫情防控规定,启程前未报备行程,到达七星关区下高速时逃避扫码登记,返回家中后未落实居家健康监测和“三天两检”措施。
10月10日,孙某一、孙某二出现发烧、咳嗽、流鼻涕等症状后,违反疫情防控规定,未及时报备,继续驾车跨乡镇外出活动。10月13日,孙某一健康码转黄码,未按要求立即居家隔离。当天,孙某一、孙某二无视黄码管理“限制出行,居家不外出”规定,擅自驾车到七星关城区活动。
青龙街道豪沟社区卫生室医生张某某,在10月10日接诊孙某一、孙某二过程中,未按规定要求其扫场所码,发现体温异常后,违反疫情防控规定,未及时上报并转诊至发热门诊,而是将其作为普通感冒治疗。
孙某一、张某某等人拒不配合疫情防控规定,应报告不报告,应转诊不转诊,应居家不居家,应检测不检测……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条之规定,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
经公安机关立案侦查,10月23日依法决定对孙某一、孙某二、孙某三、张某某4人刑事拘留,待其治愈出院后执行。
2.两医疗机构被吊销执照!
近日,经惠城区卫生健康局依法查明:惠城惠慈门诊部、邓海营诊所违反《传染病防治法》有关规定,不执行新冠肺炎疫情的预防、控制措施,致使患者冯某、庹某接诊处诊过程中,未严格落实“预检分诊”“转诊”等防控措施,擅自收治具有发热、咽痛等新冠肺炎十大相关表现症状的患者,患者冯某、庹某后被确诊为新冠肺炎病例。
依据《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有关规定,惠城区卫生健康局对惠城惠慈门诊部、邓海营诊所作出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决定,并将两间医疗机构相关责任人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案件线索移交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擅自接诊有新冠肺炎症状的患者,在基层医疗机构并不少见。自疫情之初到现在,这样的“血泪教训”实在是太多太多,所以大家还是要遵纪守法,谨慎小心。
停诊——两大头部三甲停诊的背后,武汉疫情怎么样了?
近来,武汉的疫情不容乐观。
1.同济医院停诊
10月13日,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同济医院官网发布通告,汉口院区自13日起执行临时管控,门急诊均已停诊,复诊时间待定。
据悉,同济医院发生关联疫情,系10月10日下午从高风险地区来医院就诊患者引入。
同济医院收治该患者后,按照疫情防控流程,给患者做完核酸后安排在了大留观室,等待正式出核酸结果再安排住院。因病人病情较重,本着以人为本的原则,在等待核酸结果期间给其安排了留观室,没想到患者核酸结果显示阳性。留观室当时有80多人进出,这些人又先后到二十多个科室就诊,最终波及医院四十多个科室,一千多名医护和患者,并有同时空交集人员感染。
因疫情波及人员众多,医院人流量庞大,逐一排查,时间紧任务重。迫于疫情防控及院感风险,同济医院紧急停诊。
10月21日,同济医院发布通告称,恢复医疗服务。
医院通告内容显示:
经专家评估,同济医院汉口院区、中法新城院区自2022年10月22日8时起恢复急诊(危重症)医疗服务。
10月25日,同济医院再发布通告称,10月27日起逐步恢复专家门诊。
医院通告内容显示:
根据目前疫情防控形势及医院复诊工作计划,严格落实国家、省、市、区各级疫情防控政策,有序保障广大患者医疗需求,自10月27日起,我院三院区逐步恢复门诊诊疗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告如下:
汉口院区:2022年10月27日起逐步恢复专家门诊。
中法新城院区:2022年10月27日起逐步恢复专家门诊。
光谷院区:2022年10月29日起逐步恢复专家门诊。
2.协和医院停诊
10月16日,协和医院分布通告称,协和医院金银湖院区因承接疫情防控任务临时停诊。
10月23日,协和医院再次发布通告称,协和医院发热门诊(主院区)2022年10月23日临时停诊,10月24日恢复接诊。
10月26日,协和医院又一次发布通告称,临时管控主院区门急诊服务。
医院通告内容显示:
社会面核酸检测发现该院主院区(江汉区解放大道1277号)一名食堂工作人员核酸阳性,根据疫情防控需要,严格落实相关人员及环境筛查措施,10月26日起暂停主院区门急诊、发热门诊、健康体检、新入院办理等医疗服务,恢复时间另行通知。
同济协和作为武汉两大头部三甲医院,此次疫情相继停诊的背后,可见当前形势的错综复杂。
10月27日,武汉市疾控中心传染病防制所所长杨小兵接受长江日报记者专访时表示:
“近期全球新冠病毒感染者数和死亡数有所上升,病毒持续变异,传染性、传播能力和免疫逃逸能力更强,与此同时,国内疫情持续呈现多点散发、局部聚集的态势,我市疫情输入的风险持续较高,防控压力不断加大。”
杨小兵还介绍,经市疾控中心病毒基因测序显示,武汉市本轮疫情毒株为奥密克戎变异株BA.5.2进化分支。
杨小兵指出,通过对现有感染者的流行病学分析,本轮毒株特点如下:一是病毒载量较高,传染性极强。根据有关研究报道,该毒株的基本再生数为18.6,通俗地说就是平均1个感染者在其传染期内能够传染给18人;二是潜伏期、代间距短,疫情发展迅速。感染者从被感染到传染人平均仅为2天时间,最短仅需24小时。
大多数人感染奥密克戎毒株后,多无症状或发热、咳嗽等症状轻微。由于潜伏期较短,少部分感染者发现核酸检测阳性时,已在家庭、社区等人群中造成隐匿性传播。此外,武汉市本轮疫情传播链条复杂,呈现“多源多点并存”态势,使疫情防控难度加大。
面对如此严峻的疫情形势该怎么办呢?
杨小兵表示:“及早发现潜在传染源,做到穷尽排查密切接触者、密接的密接及涉疫暴露人员等风险人群,迅速落实严格管控,对于切断传播途径、遏制疫情传播和外溢具有重要意义和关键作用。”
10月27日,武汉卫健委发布了《关于加强核酸采样操作社会监督的公告》。
相信在上下齐心之下,疫情在这座英雄的城市不会“逗留”太久。
辟谣——跳楼?停水?买菜难买菜贵?西宁现在怎么样了?
近日,西宁的热度很高,因为疫情,也因为民生。
西宁市本轮疫情从10月20日开始,当天,位于青海西宁城北区的西宁市青藏高原农副产品集散中心发现3例确诊病例。截至10月28日零时,全市共发现阳性感染者237例,其中,确诊10例,无症状感染者227例。
对于西宁人民来说,这波疫情袭来是猝不及防的,而更另他们始料未及的是,10月21日西宁各区摁下“暂停键”。
由于各区封控突然,留给市民的时间较短,很多家庭蔬菜等生活必需品准备不充分,于是便衍生出了买菜难、买菜贵、买菜排队时间久等等问题。
10月26日,西宁市商务局局长陈晓萍接受人民日报采访时表示:
本轮疫情发生在全省供货源头青藏高原农副产品集散中心,扩散广、影响大,部分水果蔬菜经营户成为中高风险人群,为降低传播风险对部分蔬果店实施了闭店隔离,给生活物资保障末端供应造成一定困难。换句话说,由于供给终端蔬果店,因为存在散发疫情风险,被大量关停,造成供给端末梢不畅,所以不少地区出现买菜难等现象。
除此之外,西宁的相关辟谣也是热度很高。
10月27日,微信公众号“夏都西宁”发布了《西宁市网信办公布本轮疫情期间7个典型谣言及不实信息案例》
其中涉及:
1.多起跳楼事件谣言
2.西宁将大面积停水谣言
3.电梯停运致人死亡谣言
4.丢弃蔬菜谣言
5.200元蔬菜包的不实信息
6.环卫工被封在公厕的不实信息
7.“49.31”元的大白菜的不实信息
那么,西宁疫情现在怎么样了?
在10月28日的西宁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新闻发布会上。副市长、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副指挥长韩兴斌表示:
当前阳性人员绝大多数都在中高风险区及集中隔离点内出现,社会面检出的阳性感染者数量逐日减少,表明了我市采取的居家工作生活的措施取得了明显成效,起到了关键作用,疫情扩散蔓延的势头得到有效遏制。
不过,韩兴斌还表示:
目前,全市疫情形势总体可控,发展趋势稳定向好,但疫情尚未过去,形势仍然较为严峻,鉴于病毒特性、周边形势和疫情的复杂性、反复性和不确定性,请广大市民,始终保持高度警觉,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勤洗手、戴口罩、多通风、少聚集,保持社交距离,做好自我健康监测,不给病毒可乘之机。
疫苗——上海启动吸入式新冠疫苗加强接种
10月25日起,上海启动吸入用重组新冠病毒疫苗(5型腺病毒载体)加强免疫预约登记。10月26日起,启动加强免疫。
此疫苗是否需要自费?哪类人群不适合接种?已接种完三针,需不需要再接种吸入式疫苗?针对市民网友关心的问题,上海市卫健委一一作答:
1.此疫苗是否有不适合的人群?
答:该疫苗禁忌对象如下:
(1)对本品中的活性成分、任何一种非活性成分、生产工艺中使用的物质过敏者,或以前接种同类疫苗时出现过敏者。
(2)既往发生过疫苗严重过敏反应者(如急性过敏反应、血管神经性水肿、呼吸困难等)。
(3)患有未控制的癫痫和其他进行性神经系统疾病者,有格林巴利综合征病史者。
(4)正在发热者,或患急性疾病,或慢性疾病的急性发作期,或未控制的严重慢性病患者;
(5)妊娠期妇女。
2.备孕期间能不能接种?
答:如果在接种后怀孕或在未知怀孕的情况下接种了疫苗,基于对上述疫苗安全性的理解,不推荐仅因接种新冠病毒疫苗而采取特别医学措施(如终止妊娠),建议做好孕期检查和随访。
对于有备孕计划的女性,不必仅因接种新冠病毒疫苗而延迟怀孕计划。
3.注射过流感疫苗后能不能接种,如果不能要间隔多久?
答:根据《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技术指南(第一版)》,包括流感在内的其他疫苗与新冠病毒疫苗的接种间隔应大于14天。当因动物致伤、外伤等原因需接种狂犬病疫苗、破伤风疫苗、免疫球蛋白时,可不考虑与新冠病毒疫苗的接种间隔。
4.此疫苗是否需要自费?
答:上海市民现阶段免费接种。在沪外籍人士、港澳台同胞进行吸入用重组新冠病毒疫苗(5型腺病毒载体)加强免疫,仍按照既往加强免疫有关政策要求执行。
5.打完第三针要隔多久才能接种吸入式疫苗?
答:根据有关疫苗接种工作指引,市民目前仅需接种1剂次同源加强免疫或序贯加强免疫接种。
6.只打了两针,可以接种吸入式疫苗吗?
答:现阶段在已全程接种国药集团中国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国药集团中国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武汉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北京科兴中维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生产的灭活疫苗以及康希诺生物股份公司生产的肌注式重组新冠疫苗(5型腺病毒载体)满6个月的18岁及以上人群中,可选择使用吸入用重组新冠病毒疫苗(5型腺病毒载体)开展1剂次加强免疫接种。
7.已接种完三针,需不需要再接种吸入式疫苗?
答:根据有关疫苗接种工作指引,已经完成加强免疫接种的对象现阶段暂不进行进一步的加强免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