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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防御公路“隐形杀手”

发布时间:2019-12-24 15:22来源: 未知
“十一”过后,华北、东北、黄淮、江淮等地持续遭遇大雾侵扰,对当地交通运行带来较大影响。雾,无疑成为公路上可怕的 “隐形杀手”。雾为何常出现在秋冬季节?哪种雾对于公路交通最有威胁?雾的监测预报水平如何?如何科学预防和减轻雾害?记者联系到中央气象台首席预报员宗志平和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院交通工程部高级工程师李长城,为大家揭开 “雾”的神秘面纱。
 
  每年1/4至1/3公路阻断事件由雾天所致
 
  雾,已成为我国大部地区秋冬季节的主要灾害性天气之一。
 
  李长城介绍,大雾对交通而言最为显著的影响是车速的降低,使出行时间和行程延误增加,直接影响到道路的通行能力。特别是在交通流量较大的路段,公路设施实际通行能力的下降可能会导致较为严重的交通拥堵。这种拥堵在部分路网发达、交通出行强度大的地区,会造成区域路网的运行阻塞、甚至瘫痪。根据交通运输部的有关统计,我国每年地方上报的公路阻断事件中,大约有四分之一到三分之一是由大雾天气所致。
 
  大雾天气也是道路交通事故的主要诱因之一。根据公安部道路交通事故统计报告,我国每年大约有10%左右的交通事故直接与雨雪雾等恶劣天气有关。
 
  秋冬季节是大雾高发期。宗志平说,雾是大气中因悬浮的水汽凝结致使能见度低于1千米的天气现象。根据水汽凝结的成因不同,雾有数种不同类型,而最常见、影响最为广泛的是辐射雾和平流雾。前者多出现于晴朗而风力微弱的秋冬晚上或清晨,在日出后不久或风速加快后便会自然消散;后者通常发生在冬春季节,持续时间较长,有时甚至可达数天。我们常见的辐射雾形成需要具备几个基本条件:空气湿度大,地面温度相对低、风速小。
 
  雾的地理分布比较复杂,是一种局地性很强的天气现象。宗志平告诉记者,从整体来看,我国大雾分布基本呈现为东南部多西北部少的特点。一般而言,雾经常发生于平原、沿海、盆地、山坡、山谷等周边地区。从大雾的发生时段看,雾多生成于后半夜或清晨,日出前最浓,中午前后逐渐消散,因此对公路交通的影响主要集中于夜间至清晨。
 
  特别需要指出的是,有一种被称为 “团雾”的雾对行车安全最具威胁,其发生多与公路沿线特定的地形地貌和气候条件有关。由于其局地性和移动性的特点,使得对其的监测、预警非常困难。
 
  我国将加强雾天精细化预报
 
  那么,我们国家对雾是如何进行监测预报的呢?
 
  雾看似简单,实则复杂。雾的预报是世界性难题。 “我们根据各种大雾个例进行总结,建立了大雾天气概念模型,通过大气环流形势预报,基本上可以判断哪些区域可能出现轻雾和雾。但更加精细的落区和能见度的预报时效则比较短。”宗志平说。
 
  为减轻大雾影响,首先需要加强雾的监测。目前对雾的监测包括目测 (观测员的主观观测)和器测 (利用能见度仪等仪器进行观测)两种手段。江苏交通气象研究所在沪宁高速公路沿线建设多个自动观测站可监测雾的发生发展规律。
 
  雾对公路交通的影响的确是个复杂的问题。在高速公路的不同路段,雾分布很不均匀,有时雾生成得特别突然,轻雾在数分钟内会变成大雾,一方面这是由于在同一条高速公路上的不同地段会有不同的下垫面和水汽条件;另一方面不同地方可能会有不同类型雾。而由于观测站网还没有那么高的密度,捕捉这些预报因子困难很大,同时不同类型雾的预报指标差别很大,因此针对高速公路的大雾精细化预报难度较大。
 
  宗志平说,目前气象部门一直在做有关雾方面的个例总结和预报技术研究工作,如对最新的雾时空分布特征进行分析、研究大雾预报的客观方法、建立针对雾的高分辨率数值模式等,来提高雾预报的准确率和精细化。而面对我国公路等交通运输业加快发展的趋势,加强交通沿线能见度监测和雾天交通管理,是十分必要的。
 
  联合防御减轻雾害
 
  在大雾频繁侵扰的情况下,科学预防和减轻雾害成为当务之急。
 
  在近期大雾侵扰期间,气象和交通两部门提前联合发布预警信息,受影响的主要高速公路,如京津塘高速、沪宁高速等根据自动气象站传输回的天气信息,及时将大雾预警通过多种途径告知出行者,有效保障了百姓出行安全。
 
  从2005年起,中国气象局和交通运输部开始联合开展全国公路交通气象预报预警工作。针对高速公路秋冬季节大雾频发的情况,气象部门加强了与交通部门的协作配合,强化雾天等恶劣天气信息沟通常态化机制建设,实现资源整合、信息共享。宗志平说, “每当我们做出有雾的天气预报时,都会立即将信息传递给交通部、电力部、铁道部等部门,提醒做好防御,趋利避害。”
 
  李长城介绍,在收到气象部门发布的大雾预警信息后,公路部门则会通过声讯查询、手机短信、互联网、交通广播、交通诱导屏等多种方式实时发布路况信息。特别是在城市主要道路出入口、省界地区、交通集散地、高速公路收费站摆放雾情标志、警示标牌等,让驾驶人提前了解高速公路通行状况、提前调整出行时间和选择合理线路。
 
  当前,两部门正在联合制订 《公路交通气象观测站网建设技术要求》,对建立高速公路路侧气象监测站提供一个指导性的意见。李长城表示,公路部门将加强与气象部门合作,建立沟通协调机制,完善大雾天气交通管理预案,促进部门间在应对大雾天气时的高效协作。在信息发布方面,还将充分利用交通广播、路侧广播、公路沿线与交通运输场站的信息屏、互联网、电视等方式及时发布与更新雾情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