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家天气预报网 > 天气常识 >

实施重污染天气二级(橙色)应急响应机动车限行交

发布时间:2019-12-24 12:29来源: 未知

此外,23日晚,记者从哈尔滨市公安交通管理局获悉,自23日20时起,实施重污染天气二级(橙色)应急响应机动车限行交通管理措施;预警解除后,即时解除机动车限行措施。

二级(橙色)预警机动车限行措施

1.建筑垃圾、渣土运输、混凝土、砂石运输等重型车辆全天禁止在四环围合区域(不含四环)道路行驶。

2.三环合围区域内(不含三环路),实施车牌尾号单双日通行规定(即:车牌尾号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为1、3、5、7、9的车辆只准许单日通行;车牌尾号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为0、2、4、6、8的车辆只准许双日通行)。

不受上述措施限制的车辆:1.执行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及解放军和武警部队车辆。2.公共电汽车、大中型载客汽车、出租车、邮政专用车、校车、残疾人代步车。3.车身喷涂统一标识并执行公务的行政执法、环保应急监测车辆。4.环卫、园林、道路养护专项作业车及殡葬车。5.新能源及清洁燃料汽车。

广大驾驶人应严格遵守上述规定,减少驾车出行;对违反上述限行措施,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