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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定自2019年12月23日8时启动重污染天气二级(橙色

发布时间:2019-12-24 12:28来源: 未知

12月23日19:50分路况信息:因雾大,京哈高速、哈尔滨绕城高速禁止七座以上客车及危险品车辆通行,限速80公里/小时,开通时间等待交警部门通知。

 

 

哈尔滨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下发哈污染应急[2019]27号通告,决定自2019年12月23日8时启动重污染天气二级(橙色)响应措施,依据《关于启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实施机动车临时限制通行管理措施的通告》哈公交告[2019]40号,具体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二级(橙色)预警机动车限行时间

自2019年12月23日20时起,实施重污染天气二级(橙色)应急响应机动车限行交通管理措施;预警解除后,即时解除机动车限行措施。

二、二级(橙色)预警机动车限行措施

(一)建筑垃圾、渣土运输、混凝土、沙石运输等重型车辆全天禁止在四环围合区域(不含四环)道路行驶。

(二)三环合围区域内(不含三环路),实施车牌尾号单双日通行规定(即:车牌尾号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为1、3、5、7、9的车辆只准许单日通行;车牌尾号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为0、2、4、6、8的车辆只准许双日通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