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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握好气候变化带来的机遇

发布时间:2019-12-21 16:07来源: 未知
2005年瑞士达沃斯世界经济论坛把气候变化列为全球第三大挑战,同年八国首脑会议也把气候变化列为重要议题之一。从2005年2月16日《京都议定书》正式生效,到2005年12月蒙特利尔气候会议决定启动后京都谈判,国际社会为迎接全球气候变化挑战一直在不懈地从制度层面做出努力。 
 
  无论《京都议定书》未来的形式如何,人们都无法忽略中国目前是第二大温室气体排放国这一事实。中国正处于快速工业化进程之中,能源消费总量和温室气体排放总量都居世界第二位。国际上的流行观点认为,要实现公约“把大气中温室气体浓度稳定在防止气候系统受到危险的人为干扰的水平上”的最终目标,要以中国实施大量减排为先决条件。这对我国这样一个经济持续快速增长、人口众多的发展中国家来说,如何确保发展的需要并维护长远战略利益面临严峻挑战。
 
  面对国内的经济发展对能源资源的需求和国际上要求减少温室气体排放的巨大压力,中国的选择只能是走低碳发展道路,而实现低碳发展的重要途径之一就是开展有效的国际技术合作。无论是温室气体减排还是适应气候变化,都离不开先进的清洁能源技术。未来世界能源需求和排放增长的大部分来自发展中国家,而发展中国家限于自身经济实力,技术研发能力相对不足,技术的整体水平相对落后,因此仅仅依靠技术的自然扩散带来的溢出效益,或者纯商业性的技术贸易都是不够的,其关键是实现技术创新、转让、推广,开展灵活务实的国际合作。
 
  2005年9月5日,中国和欧盟发表了《中国和欧盟气候变化联合宣言》,确定在气候变化领域建立中欧伙伴关系。中欧双方将在低碳技术的开发、应用和转让方面加强务实合作,以提高能源效率,并促进低碳经济发展。
 
  2006年1月12日,美国、澳大利亚、日本、中国、印度和韩国等6国在澳大利亚正式启动了“亚太清洁发展与气候伙伴计划”,其宗旨就是通过合作促进伙伴国发展和进行效益高、更清洁、更有效技术的转让。此外,还与许多国家开展了双边气候合作。由此可见,双边和多边合作正逐渐走向务实,与中国建立良好的合作伙伴关系的关键是在技术转让方面取得突破。中国应该抓住机遇,促进对中国的技术转让。
 
  作为经济充满活力的发展中大国,中国被认为有很多有利条件,如技术能力强、国家风险低、比较容易获取项目投资等,来推行实施清洁发展机制(CDM)项目。世界银行曾预测,中国将占据全球CDM减排量市场50%的份额,但根据最新的资料显示,截至2006年1月17日,在CDM执行理事会已经注册的71个CDM项目中,只有3个来自中国,落后于印度的20个、巴西的5个,也低于智利、洪都拉斯和墨西哥。这说明巨大的市场潜力并没有成为现实。
 
  当然,原因是多方面的,包括意识缺乏、能力不足、担心风险、法律制度不完善等等。其中一个重要考虑就是,中国希望CDM项目不要只成为发达国家廉价的减排工具,也应该实实在在地促进发展中国家的可持续发展。考虑到全球碳市场的供给结构,正激励着快速生产、大量生产、低风险、成本低的非CO2减排项目,中国出台的《清洁发展机制项目运行管理办法》明确规定,中国政府对HFC23和N2O类型的CDM项目分别拥有65%和30%的减排量收益,用于支持国家在优先领域(提高能效、发展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煤层气回收利用)实施应对气候变化的活动。
 
  2005年12月19日,江苏的两家化工企业与世界银行的伞型碳基金签订了HFC23减排购买协议,总额达7.75亿欧元,两家企业预计每年减少约1900万吨二氧化碳当量的排放量。根据中国财政部与世界银行达成的协议,中国将把征收所有HFC23减排项目交易额65%的资金用于建立清洁发展基金,这反映了中国作为负责任的大国对世界的承诺和表率作用。中国正在采取各种措施加强能力建设,争取把CDM的市场潜力逐步变成现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