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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发布冰雪灾害天气应急预案 保证城市运转

发布时间:2020-02-03 11:28来源: 未知

提高应急能力 保证城市运转

为健全完善冰雪灾害天气应急响应机制,提高预警、应对能力,及时有效应对冰雪灾害天气,最大限度地避免或减轻冰雪灾害天气造成的影响,保障公众健康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提高政府综合应急能力,保证城市正常运转。

依据我市气候特点,按照冰雪灾害天气的社会危害程度、影响范围和发展态势,由低到高划分为一般、较大、重大、特别重大四个级别。

市应急委统一领导全市冰雪灾害天气应对工作,冰雪灾害天气应急工作实行政府领导负责制,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各部门协调联动,各区县、西咸新区、各开发区、各乡镇街道等负责组织实施本辖区冰雪灾害天气应对工作。适用于我市行政区域内发生的冰雪灾害天气预防与应急准备、监测与预警、应急处置与救援、灾后恢复与重建等活动。

建立健全监测预警响应体系

《预案》要求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根据自身职责,落实应对冰雪灾害天气的各项措施,并加强联防联动、分工协作,合力做好冰雪灾害天气应对工作。建立健全冰雪灾害天气的监测、预警、响应体系,完善信息公开制度,主动公布冰雪灾害天气监测预报预警及应对信息,加强宣传引导,提高公众自我防护意识及参与意识。

各区(县)、西咸新区、各开发区要建立冰雪灾害天气应急指挥机制,对本辖区冰雪灾害天气进行监测,及时上报相关信息,制定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对超出本辖区处置能力的灾害,要及时请求市政府或市政府相关部门予以支援。

预警由气象部门发布

根据对我市降雪天气气候概况分析,每年11月10日至次年3月15日为本市冰雪灾害天气防御关键期。气象部门根据对冰雪灾害天气的发展态势,综合研判分析评估确定预警级别。预警级别分为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Ⅳ级(一般),分别用红、橙、黄、蓝四种颜色标示。

特别重大(Ⅰ级)。当气象部门发布暴雪红色预警信号,或者全市出现持续5天以上的冰雪灾害天气,日最低气温低于-8℃,本市及周边地区累计积雪深度超过30厘米,已经对城乡居民生产生活产生重大影响。

重大(Ⅱ级)。当气象部门发布暴雪橙色预警信号,或者全市出现持续5天以上的冰雪灾害天气,日最低气温低于-5℃,本市及周边地区累计积雪深度超过20厘米,已经对城乡居民生产生活产生较大影响。

较大(Ⅲ级)。当气象部门发布暴雪黄色预警信号,或者全市出现持续2天以上的冰雪灾害天气,日最低气温低于-3℃,累计积雪深度超过10厘米,已经对城乡居民生产生活产生明显影响。

一般(Ⅳ级)。当气象部门发布暴雪蓝色预警信号,或者全市出现冰雪灾害天气,日最低气温低于0℃,累计积雪深度超过5厘米,已经对城乡居民生产生活产生影响。

每3年举行一次应急演练

《预案》要求,每3年举行一次应对冰雪灾害天气的应急演练。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加大对气象灾害监测预报体系建设投入力度,建立和完善以气象灾害监测系统、气象信息传输与处理系统、气象灾害预报预测系统、气象灾害应急预警服务系统及技术装备保障系统为主体的重大气象灾害监测预报体系。

同时,优化气象加密观测站网,完善各级气象监测网络,提高对气象灾害及其次生、衍生灾害的综合监测能力。加强对灾害性天气事件的会商分析,做好灾害性、关键性、转折性天气预报和趋势预测,提高重大气象灾害预警能力。加强突发公共事件预警信息发布平台建设,完善预警信息发布渠道,实现重大气象灾害信息资源共享。

通过多种形式普及防灾减灾知识

当气象部门发布冰雪灾害天气预报预警信息后,受影响区域的区县人民政府、西咸新区管委会、开发区管委会、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基层组织和单位要立即启动相应应急预案,积极组织相关部门和发动群众做好清除本辖区内的道路冰雪,开展抗灾救灾行动的各项准备工作。

此外,要重点做好电力、供水、排水、供气、供热、通信、市政等设施维修维护和保障工作,并及时向市指挥部报告工作进展情况。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做好预警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通过多种形式普及防灾减灾知识,增强社会公众的防灾减灾意识,提高自救、互救能力。

民政及相关部门设立灾民安置场所和救灾物资仓储,做好受灾群众安置和生活救济救助;做好救灾款物的接收、发放、使用与管理工作,切实解决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问题。卫生部门做好因灾伤病人员的后续治疗,对灾区重大疫情实施紧急处置,防止疫病的传播及蔓延。电力、交通、建设、水务、通信等部门尽快组织力量对受损的电网、变电站、交通设施、供排水和市政设施、通信基站进行抢修,尽快恢复上述设施的正常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