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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6日0时至17日24时,太原市重污染天气预警级别

发布时间:2020-01-16 11:38来源: 未知

经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批准,1月14日晚,我市决定将重污染天气预警级别由橙色升级为红色,同时启动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红色(一级)响应。采取一级响应措施的时间为1月16日0时至17日24时。

尽量避免户外活动

根据市气象、生态环境部门研判会商,未来3日我市气象条件不利于污染物扩散,污染物浓度将持续维持在较高水平,空气污染呈加重趋势。

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提醒,红色预警期间,儿童、老年人和呼吸道、心脑血管疾病及其他慢性疾病患者尽量留在室内,避免户外活动;一般人群尽量避免户外活动。室外执勤、作业等人员可采取戴口罩等防护措施。中小学、幼儿园采取弹性教学等防护措施。医疗卫生机构组织专家开展健康防护咨询、讲解防护知识,加强应急值守和对相关疾病患者的诊疗保障。

严控三类污染源

相比橙色预警,红色预警的减排要求更为严格。在保障城市正常运行的前提下,我市将采取以下强制性应急减排措施:

在工业企业减排方面,工业企业按“工业源减排清单”执行红色预警减排措施,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督导检查组加强对红色预警管控企业及供热站、电力生产和供应等保障类企业督导检查,保障各类煤堆、料堆、渣堆防尘措施到位,确保减排措施执行到位。

在移动源减排方面,施工工地、工业企业厂区及工业园内停止使用国二及以下非道路移动机械(清洁能源和紧急抢修作业机械除外);矿山(含煤矿)、洗煤厂、物流(除民生保障类)等涉及大宗物料运输(日常车辆进出超过10辆次)的单位中重型载货车辆禁止公路运输(特种车辆、危化品车辆等除外);钢铁、焦化、有色金属、电力、化工、煤炭、玻璃等重点行业涉及大宗原材料及产品运输企业按照“工业源减排清单”中红色预警车辆运输要求执行。在高速环内实行交通管控,禁止中重型载货车通行(运输瓜果蔬菜等新鲜农产品车辆及清障、环卫、园林、道路养护等专项作业车辆除外)。市区内机动车实施单双号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