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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中地区百年两次暖冷突变

发布时间:2019-12-27 15:15来源: 未知
所谓暖期、冷期是指该时段平均气温比参考期 (1971-2000年30年)平均气温偏高或者偏低。最近一百年平均气温经历的两个 “暖期”分别是上世纪20-40年代和90年代至今,而两个“冷期”则为上世纪头20年和50-80年代。
 
  陈正洪介绍说,“暖期”和“冷期”在不同季节和日夜间的特点各有不同。
 
  第一个暖期主要是夏、秋季气温偏高,冬、春季不明显,当时夏季白天很热。第二个暖期则四季气温均偏高,冬春季最明显,而且暖在夜间,“暖冬”“春热”事件频繁发生。通常情况下,最高气温出现在白天,所以,如果考虑白天和夜间的气温差异,那么,过去百年来年平均最高、最低气温则各只有一个暖期,前者为上世纪10-60年代共持续了6个年代,后者为80年代末至今。
 
  至于“冷期”,两次均是春季和冬季,气温偏低,夏季和秋季不明显,但第一个冷期冷在白天,第二个冷期冷在夜间。
 
  进一步研究表明,过去百年来平均最高气温没有明显冷期,而最低气温则有一次持续了5个年代的“冷期”(40-80年代)。
 
  两次冷暖“突变”对应灾害性质
 
  所谓突变,指气候态发生明显的变化。两次突变分别发生在1947年和1993年。第一次突变是由暖变冷。该地区上世纪20-40年代的持续偏暖,50-80年代则持续偏冷。第二次突变则是由冷变暖,自90年代以来持续偏暖。
 
  陈正洪说,不同气候态对应的灾害性质不同。大冻发生频率在 “暖期”为10年左右一遇,在 “冷期”则高达5年甚至3—4年一遇。以湖北省为例,上世纪50—80年代为 “冷期”,大冻灾害频繁发生,如 1951年、1955年、 1956年、 1964年、1967年、 1969年、 1977年、1984年、 1991年等,有些年甚至汉江发生封冻,对农业生产造成严重影响,对柑橘业的损害几乎是毁灭性的。
 
  而高温热浪在暖期则会频繁光临。 1997年后,湖北省已连续12年年平均气温偏高,其中1998年和2007年分别为历史最高和次高。武汉市自1994年起已连续15年年平均气温偏高,其中1998年和2007年分别为历史次高和最高。 1995年、1998年、2003年、2006年、2009年夏季气温异常偏高,热浪滚滚,令许多人记忆犹新。期间2000年、2001年连续发生严重干旱,对工农业生产尤其是群众生活和身体健康造成极大影响。 2009年1—9月,湖北各地平均气温月月偏高,其中2月偏高达3—4℃。2月12日鄂东南两地最高气温超过30℃,创有气象记录以来2月最高;当日武汉29.1℃的高温也创武汉市2月百年最高。
 
  两次冷暖 “突变”的原因不同
 
  华中地区百年平均气温经历的两个 “暖期”和两个 “冷期”,以及经历的两次性质截然不同的突变,都是由于气候变化所引起。但是引起气候变化的原因又有不同。
 
  陈正洪解释,第一次突变主要是太阳与地球、海洋与大气间的关系变化以及火山喷发等自然因素造成的气候波动,而第二次突变则是人类活动,如温室气体排放、下垫面地表改变、城市化影响和城市热容性增加等人为因素所造成的全球气候变化。
 
  他说,无论是 “暖期”还是“冷期”,气候变化造成的极端天气事件都会对社会经济和人类生活产生很大的影响。像上世纪20-40年代, “暖期”高温事件频繁发生,使落后、战乱的中国雪上加霜。特别是1934年武汉市出现41.3℃的极端最高气温,造成人畜猝死现象屡有发生。前面提到的近十多年来的高温、干旱也是如此。
 
  “暖期”偶尔也有低温冻害发生。像2008年初发生的长时间低温雨雪冰冻天气过程,自上世纪80年代末至今只发生了这一次。
 
  高度重视、积极应对气候变暖
 
  全球气候变暖,后一暖期将持续较长时间。因此,陈正洪建议各级政府和各行各业都要高度重视发展低碳经济,努力实现经济转型。这不但可以为减少温室气体排放做出贡献,同时还可以寻找新的经济增长点,变被动为主动。
 
  另外,在短期内气候变暖难以逆转的情况下,全社会都应做好适应气候变化的工作。特别是积极应对夏季出现的极端高温或一年四季都可能出现的 “热浪”事件尤为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