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涝”是怎么一回事
发布时间:2020-03-20 08:27来源: 未知洪涝 - 简介
洪涝,指洪水泛滥、暴雨积水和土壤水分过多对人类社会造成的灾害。
水灾分为“洪”和“涝”两种:“洪”,指大雨、暴雨引起水道急流、山洪暴发、河水泛滥、淹没农田、毁坏环境与各种设施等;“涝”,指水过多或过于集中或返浆水过多造成的积水成灾。
洪涝可分为河流洪水,湖泊洪水和风暴洪水等。其中河流洪水依照成因不同,又可分为以下几种类型:暴雨洪水、山洪、融雪洪水、冰凌洪水和溃坝洪水。影响最大、最常见的洪涝是河流洪水,尤其是流域内长时间暴雨造成河流水位居高不下而引发堤坝决口,对地区发展损害最大,甚至会造成大量人口死亡。
洪涝 - 分类
灾害类别
洪涝:洪涝灾害可分为洪水、涝害、湿害。
洪水:大雨、暴雨引起山洪暴发、河水泛滥、淹没农田、毁坏农业设施等。
涝害:雨水过多或过于集中或返浆水过多造成农田积水成灾。
湿害:洪水、涝害过后排水不良,使土壤水分长期处于饱和状态,作物根系缺氧而成灾。
引发类型
暴雨洪水
山洪
泥石流
融雪洪水
冰凌洪水
溃坝洪水
湖泊洪水
天文潮
风暴潮
海啸
洪涝 - 发生季节
洪涝灾害四季都可能发生。
春涝:主要发生在华南、长江中下游、沿海地区。
夏涝:夏涝是中国的主要涝害,主要发生在长江流域、东南沿海、黄淮平原。
秋涝:多为台风雨造成,主要发生在东南沿海和华南。
洪涝 - 全球分布
洪涝灾害主要发生在多台风暴雨的地区。这些地区主要包括:孟加拉北部及沿海地区、中国东南沿海、日本和东南亚国家、加勒比海地区和美国东部近海岸地区。此外,在一些国家的内陆大江大河流域,也容易出现洪涝灾害。
在中国,洪涝灾害主要发生在长江、黄河、淮河、海河的中下游地区。
洪涝 - 形成原因
洪涝灾害具有双重属性,既有自然属性,又有社会经济经济属性。
自然条件
气候异常,降水集中、量大:中国降水的年际变化和季节变化大,一般年份雨季集中在七、八两个月,中国是世界上多暴雨的国家之一,这是产生洪涝灾害的主要原因。洪水是形成洪水灾害的直接原因。只有当洪水自然变异强度达到一定标准,才可能出现灾害。主要影响因素有地理位置、气候条件和地形地势。
社会经济条件
人为方面:植被破坏严重 。只有当洪水发生在有人类活动的地方才能成灾。受洪水威胁最大的地区往往是江河中下游地区,而中下游地区因其水源丰富、土地平坦又常常是经济发达地区。
洪涝 - 特点
从洪涝灾害的发生机制来看,洪涝具有明显的季节季节性、区域性和可重复性。如中国长江中下游地区的洪涝几乎全部都发生在夏季,并且成因也基本上相同,而在黄河流域则有不同的特点。同时,洪涝灾害具有很大的破坏性和普遍性。洪涝灾害不仅对社会有害,甚至能够严重危害相邻流域,造成水系变迁。并且,在不同地区均有可能发生洪涝灾害,包括山区、滨海、河流入海口海口、河流中下游以及冰川周边地区等。
范围广
除沙漠、极端干旱地区和高寒地区外,中国大约2/3的国土面积都存在着不同程度和不同类型的洪涝灾害。年降水量较多且60一80%集中在汛期6至9月的东部地区,常常发生暴雨洪水;占国土面积70%的山地、丘陵和高原地区常因暴雨发生山洪、泥石流;沿海省、自治区、直辖市每年都有部分地区遭受风暴潮引起的洪水的袭击;中国北方的黄河、松花江等河流有时还会因冰凌引起洪水;新疆、青海、西藏等地日寸有融雪洪水发生;水库垮坝和人为扒堤决口造成的洪水也时有发生。
发生频繁
据《明史》和《清史稿》资料统计,明清两代(1368—1911年)的543年中,范围涉及数州县到30州县的水灾共有424次,平均每4年发生3次,其中范围超过30州县的共有190次、平均每3年1次。新中国成立以来,洪涝灾害年年都有发生,只是大小有所不同而已。特别是50年代,10年中就发生大洪水11次。
突发性强
中国东部地区常常发生强度大、范围广的暴雨,而江河防洪能力又较低,因此洪涝灾害的突发性强。1963年,海河流域南系7月底还大面积干旱,8月2日至8日,突发一场特大暴雨,使这一地区发生了罕见的洪涝灾害。山区泥石流突发性更强,—旦发生,人民群众往往来不及撤退,造成重大伤亡和经济损失。
损失大
如1931年江淮大水,洪灾就涉及河南、山东、江苏、湖北、湖南、江西、安徽、浙江等8省,淹没农田1.46亿亩,受灾人口达5127万,占当时8省总人口的25%,死亡40万人。1991年,中国淮河、太湖、松花江等部分江河发生了较大的洪水,尽管在党中央和国务院的领导下,各族人民进行厂卓有成效的抗洪斗争,尽可能地减轻了灾害损失,全国洪涝受灾面积仍达3.68亿亩,直接经济损失高达779亿元。其中安徽省的直接经济损失达249亿元,约占全年工农业总产值的23%,受灾人口4400万,占全省总人口的76%。
洪涝 - 洪灾等级
等级划分标准
1、一次性灾害造成下列后果之一的为特大灾。
(1)、在县级行政区域造成农作物绝收面积(指减产八成以上,下同):占播种面积的30%;
(2)、在县级行政区域倒塌房屋间数占房屋总数的1%以上,损坏房屋间数占房屋总间数的2%以上;
(3)、灾害死亡100人以上;
(4)、灾区直接经济损失3亿元以上。
2、一次性灾害造成下列后果之一的为大灾。
(1)、在县级行政区域造成农作物绝收面积占播种面积的10%;
(2)、在县级行政区域倒塌房屋间数占房屋总数的0.3%以上,损坏房屋间数占房屋总间数的1.5%以上;
(3)、灾害死亡30人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