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顶撞皇帝为何反受到敬重

发布时间:2020-02-24 17:13来源: 未知

隋代赵绰生卒年不详,《隋书·赵绰传》只言其“仁寿中卒官,时年六十三岁。仁寿为隋文帝年号,共四年(601—604年),由此推测,赵绰当生于公元539年到542年之间。但可以确定赵绰是隋河东郡(今山西省永济县)人。赵绰在隋代以执法不阿而名世。

赵绰秉性正直刚毅,在时以明干见知,职任内史中士。杨坚辅政后,以赵绰清正刚直,北周引荐为录事参军。隋文帝杨坚代周,知赵绰清正刚直,就任命其为大理丞,赵绰按法律办事,公正适当,考察成绩连接排名第一,提升做大理正。很快升迁为尚书都官侍郎,不久转为刑部侍郎。因处理梁士彦等案件(有功),赐给物品三百段,十个奴婢,二十匹马。

赵绰每当向皇上送上需议罪案件时,表情端庄严肃刚毅正直,皇上赞美他,逐渐亲近、器重他。皇上因盗贼不能禁止,要加重刑法。赵绰进谏说:“陛下推行尧、舜的王道,多存宽容饶恕(的仁爱之心)。况且法律是天下最大的凭证,难道可以失掉吗?”

皇上高兴地采纳了赵绰的劝谏,于是告诉赵绰说:“如果还有见解,应多多陈述说明。”(接着)提升(赵绰)为大理少卿。原南朝陈国将军萧摩诃,他的儿子萧世略在江南造反,萧摩诃应当因牵连定罪。皇上说:“世略年龄不到二十岁,又能干什么事!因他是名将的儿子,被人所逼迫而已。”于是要赦免萧摩诃。

赵绰坚决劝谏不能赦免,皇上不能改变他的意见,想在赵绰走后赦免萧摩诃,坚持让赵绰退下去吃饭。赵绰说:“臣上奏的安件未作决断,不敢退朝。”

皇上只得说:“大理,为朕特赦萧摩诃吧!”,于是命左右的人释放了萧摩诃。

赵绰作为隋代首席大法官,十分注重维护法律的尊严。隋开皇初年,社会上偷盗抢劫等犯罪现象屡禁不止,隋文帝很气愤,就下令凡遇此等罪犯,皆严刑处斩。但是赵绰却向隋文帝进奏,说“律者天下之大信,其可失乎!”在封建时代,赵绰有这样的思想,实在是难能可贵的。

赵绰在担任大法官期间,屡次纠正隋文帝违法量刑的错误行为。有一次,刑部侍郎辛亶穿了一件俗名叫“利于官”的绯裈这个“利于官”的绯裈应当是一种比较时尚的红色裤子隋文帝见到后非常不高兴。隋文帝一生崇尚简朴,最讨厌讲究衣着的人。他讨厌辛亶,就说这件俗名“利于官”的衣服有“厌蛊”之嫌,下令将辛亶判除斩刑。

对于隋文帝这种滥用刑法的命令,赵绰当下就说:“据法不当死,臣不敢奉诏。”

隋文帝恼羞成怒,吼着对赵绰悦:“你顾惜辛亶,难道就不顾惜你自己吗?”当即命令左仆射高颎将赵绰斩首。

刑官当下在朝堂上就将赵绰的官服剥掉,隋文帝问赵绰:“怎么样,还敢固执己见吗?”

隋文帝只不过是想吓唬—下赵绰,谁知赵绰太掘强,硬邦邦地回敬了—句;“执法一心,不软惜死。”

隋文帝见赵绰不可以威屈,也就只好把他放了。

又有一次,执行巡逻仟务的武侯(应当是武装保卫人员之类的)在市上捉到两个以恶钱(这里恶钱应该是指那些粗制滥造,非官方铸造的钱币,上面字迹潦草模糊,并且极不规范。)换好钱的人。隋文帝自然非常气愤,就下令悉斩之,这两个人虽然犯下法,但判刑要有法律依据,不能以好恶为标准,作为法官的赵绰自然懂得这一点,就上奏说:“此二人坐当杖,杀之非法。”

隋文帝说:“这不关你事!”

赵绰说:“陛下不因臣愚昧无知,安置在司法刑狱官署,皇上要随便杀人,怎能和臣无关!”

皇上又说:“摇撼大树不动的话,就应当退去。”

赵绰回答说:“臣希望感动天心,更不必说摇撼大树了!”

皇上又说“喝汤时,太热了就先放在一边,天子的威严,你要凌辱它吗?赵绰拜而向前,皇上大声呵斥他,也不肯退。

但赵绰却全无惧意,不但没有退下,反而又跨进一步:跪拜不起。隋文帝本是喜欢赵绰的,看到赵绰的牛脾气又上来了,没有办法,只好自己退到殿后。

隋文帝晚年,猜忌心极重,用刑不依科律,动辄严刑酷法以临下。遇到这种情况,赵绰每每敢于以死护法,纠正隋文帝的措误行为。在封建时代,法官要守法不阿,没有别的凭借,只有拿自己的命作抵,这固然是可悲的。不过,一些较开明一点的皇帝,一般都能认识到这是“忠”的表现。隋文帝正是这样看待赵绰的,所以,赵绰并没有因守法而掉了脑袋。即使如此,赵绰的胆识也是非常令人敬佩的。

这里特别要说的是赵绰的胸怀在大理官署里,有一个官员名叫来旷,听说隋文帝对赵绰不满意,想迎合隋文帝,就背着赵绰给隋文帝上了一道奏章,认为大理衙门执法太宽。隋文帝看了奏章,认为来旷说得很中肯,就把他提升了官职。

而来旷呢自以为受到皇帝的赏识,就昧着良心,诬告赵绰徇私舞弊,把不该赦免的犯人放了。

隋文帝虽然嫌赵绰办事不顺他的心,但是对来旷的上告,却有点怀疑。他派亲信官员去调查,根本没有这回事。隋文帝弄清真相,勃然大怒,立刻下命令把来旷处死。

隋文帝把这个案子交给赵绰办,认为这一回来旷诬告的是赵绰自己,赵绰不会不同意。 哪儿知道赵绰还是说:“来旷有罪,但是不该判斩。”

隋文帝听后很不高兴,袖子一甩,就退朝往内宫去了。

赵绰在后面大声嚷着说:“来旷的事臣就不说了。不过臣还有别的要紧事,请求面奏。”

隋文帝信以为真,就答应让赵绰进内宫。

隋文帝问赵绰有什么事。

赵绰说:“我有三条大罪,请陛下发落。第一,臣身为大理少卿,没有把下面的官吏管好,使来旷触犯刑律;第二,来旷不该处死,臣不能据理力争;第三,臣请求进宫,本来没有什么事,只是因为心里着急,才欺骗了陛下。”

隋文帝听到最后几句话,禁不住哑然失笑。旁边独孤皇后在座,也很赏识赵绰的正直,命令左右赐给赵绰两杯酒。隋文帝也同意赦免来旷死刑,改判革职流放。

以上可以得知赵绰是一个非常杰出的法官,特别是赵绰从不利用法官的特权以泄私愤。从这件事可以看出,赵绰作为一个法官,具有非常良好的素质。赵绰被称为隋朝时期的“包青天”,不惜以死维护公正,其名得以名传千古。

 

:本文综合《隋书·赵绰传》《通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