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坡喷浆作业,混凝土搅拌等。
发布时间:2021-01-25 12:13来源: 未知(1)砂石料场、石材厂、石板厂等停止露天作业。
(2)未纳入保障类减排清单的施工工地停止土石方作业、建筑拆除、喷涂粉刷、护坡喷浆作业,混凝土搅拌等。
(3)城市主干道和易产生扬尘路段道路保洁在正常基础上每天增加2次洒水降尘作业频次(非冰冻条件下)。
(4)未安装密闭装置易产生遗撒的煤炭、渣土、砂石料等运输车辆应停止上路。
(5)所有企业露天堆放的散装物料全部苫盖,在非冰冻期内增加洒水降尘频次。
(6)市区、各县(市、区)主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4、指导性减排措施
(1)金属制品加工业:钢压延加工、铝压延加工(重熔除外)企业热压延工序停产;表面热处理工序停产;停止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车辆(含燃气)进行运输。
(2)建材行业:
①砂石料加工行业:停产;停止公路运输。
②沥青混凝土行业:停产;停止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车辆(含国五燃气)进行运输。
(3)饲料生产行业:限产不低于50%,以生产线计,单条生产线的可县域内轮流停产;停止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车辆(含燃气)进行运输。
(4)化学品制造行业:除重点行业外的化工企业在保障安全生产前提下限产50%以上,以生产线计;停止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车辆(含燃气)进行运输。
(5)其他塑料制品行业:除重点行业外的塑料制品企业停产;停止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车辆(含燃气)进行运输。
(6)燃煤电厂:涉及城区居民供暖且达到超低排放标准的燃煤电厂,按企业“以热定产”实施方案实行;停止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车辆(含燃气)进行运输。
请各负责督导采取应急措施的成员单位自1月26日起,每天下午15:00前,报送当日应急响应和督导检查等情况,市供电公司每天报送全市工业用电量情况,直至预警解除;在预警解除后的两日内,各有关单位向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送重污染天气应急总结评估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