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切勿肇事逃逸,否则等待将是法律的严惩

发布时间:2020-03-14 14:24来源: 未知

3月6日下午,清溪交警大队接到群众报警,称在清溪镇北环路发生一起无号牌二轮摩托车致人重伤的交通事故,而肇事者已逃离现场。接警后,民警立即赶赴现场处置。民警到达现场后发现,120已将伤者送至医院抢救,现场只有一辆倒地的电动自行车,周边也没有视频监控及目击证人。

由于线索少,侦查一度陷入困境。经办案民警连日走访,调取多个路段的视频监控,最终在一辆轿车行车记录仪上,发现记录了整个事故碰撞过程的视频。根据获得的线索,清溪交警大队办案民警兵分两路深入开展侦查,天网恢恢疏而不漏,3月10日16时许,在法律的震慑下,犯罪嫌疑人伍某到清溪交警大队投案自首。3月11日,公安机关以交通肇事罪对犯罪嫌疑人伍某进行立案侦查。

经查,伍某无证驾驶无牌摩托车途经清溪镇北环路重木中桥路段时,发现同事文某正驾驶着一辆电动车行驶在前方,遂上前打招呼,由于缺乏交通安全意识,导致驾驶的摩托车与文某的电动车发生了碰撞,造成文某身受重伤。事故发生后,为逃避法律的责任,伍某选择了逃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构成犯罪的,除追究刑事责任外,吊销驾驶证,终身禁驾。

清溪交警提醒市民,遭遇交通事故应立即停车报警,切勿肇事逃逸,否则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严惩。同时也提醒广大司机朋友,如行驶过程中发现交通事故,请联系公安交警部门积极提供线索,让破案更有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