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手抓复工复产,吹响交通建设项目“复工号”
发布时间:2020-03-13 14:33来源: 未知
强化防控疫情与复工复产两手抓。州交通运输局疫情防控办印发《黔东南州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黔东南州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项目复工疫情防控操作指南的通知》,将《黔东南州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项目复工疫情防控操作指南》作为附件,对全州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项目复工疫情防控责任、疫情排查要求、疫情防控要求、疫情处置流程、项目复工条件、疫情信息报送等,明确工作要求,强化责任意识,科学指导,将疫情防控措施落细落实,切实做到两手同时抓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

督促各项目建设单位制定项目复工复产及疫情防控方案,将项目建设业主单位、各企业法人代表复工及达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落实到位,切实以百分之二百的努力,加大力度组织项目员工返岗,推动全州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项目复工及达产,把疫情期间耽误的时间抢回来,将损失补回来。对2月底仍未能复工或人员返岗未达100%的业主单位、施工企业、监理单位、设计单位、检测单位,将纳入年度信用评价事项,减低评级,并上报省交通运输厅。目前,我州高速公路、快速通道、国省干线、农村公路、水运和站场等建设项目复工率已达100%。
强化协调疫情防控物资保障和问责督查机制。加强与相关疫情物资供货商对接,拓宽货源渠道,尽快落实各项目所需疫情防控物资,优先保障重点交通项目,尤其是年度计划建成项目和控制性工程复工。同时,针对项目施工原材料紧缺的问题,积极协调相关部门提供原材料保障,州、县两级上下联动,稳定材料市场价格。

督促各县(市)交通运输局切实履行行业主管部门职责,及时帮助协调解决各项目复工中存在的问题,对履责不到位的县(市)交通部门将严格追责问责。对项目所在县(市)存在阻碍复工复产的情况,项目建设业主单位、施工企业可以书面形式直接向州交通运输局报告,由州交通运输局负责出面协调解决。成立州局督导督查组,督查组负责对全州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项目复工工作进行专项督导督查,并将督查情况进行通报,纳入信用评价体系。
强化复工复产期间企业疫情防控措施。督促企业建立健全疫情防控体系,建立主要负责人负总责的疫情防控工作机制,明确目标任务,细化具体措施,落实人员责任,建立全环节、全流程疫情防控台账,形成从企业管理层到施工班组、一线务工员工“横到边、纵到底”的疫情防控全员责任体系。加强与相关疫情物资供货商对接,拓宽货源渠道,尽快落实各项目所需疫情防控物资,优先保障重点交通项目,尤其是年度计划建成项目和控制性工程复工。同时,针对项目施工原材料紧缺的问题,积极协调相关部门提供原材料保障,州、县两级政府上下联动,稳定材料市场价格。施工单位提前准备体温检测仪、消毒液、口罩等防控物资,落实隔离场所,保障房屋通风,安排专人设置检测点每天对施工现场、生活区域人员进行检测,定时对办公区域、宿舍、食堂、车辆等进行全面消毒和卫生保洁。

强化返岗人员生产生活管理保障。督促企业按照“生产-生活”两点一线实行封闭式管理,确保工作场景安全。实行“两点一线”管理,两点是指在企业生产和职工居住地两个地方都设有监测点,同时确保职工只往返于企业生产和住地一条线,不到他处逗留。这种机制能有效保障对员工进行全程监测,做到生产防控两不误、两促进。合理安排工作岗位,保持人员工作距离,落实分散施工、分散住宿、分散就餐方案,避免聚集性生产生活。员工日常所需的生产生活物资,由各项目公司及业主单位统筹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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