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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乡村种文化要因地制宜

发布时间:2023-11-17 00:12来源: 未知

 乡村振兴,既要塑形,也要铸魂。没有乡村文化的高度自信,没有乡村文化的繁荣发展,就难以实现乡村振兴的伟大使命。

  近年来,通过实施农村电影放映、广播电视村村通、送戏下乡、建设农家书屋等文化惠民工程,我国乡村公共文化基础设施逐步完善,文化产品供给日益多样化,文化服务效能显著提升。

  可是,不管是送电影、送电视,还是送戏、送书,都是单向的文化输送。送到农村的各种文化产品,仅仅是被观赏的客体,农民欣赏文化只是被动接受。文化,不仅是文娱产品,更是内化于心的认知、外化于行的习惯。也就是说,仅仅给农民“送文化”是不够的,还必须培养农民的参与意识、创造意识,让其成为文化的主人,那样才能让文化之花在乡村持久绽放。因此,在乡村文化建设中,既要“送文化”,更要“种文化”。

  所谓“种文化”,就是通过组织农民参与文化娱乐体育方面的活动或培训,提升其文化造血能力,让他们在没有外界助力的情况下,可以自己开展文化娱乐体育活动,从而达到丰富文化生活、培育文明乡风、激发乡村发展内生动力的目的,这个过程就像把文化的种子种进乡村大地,让其生根、发芽、开花、结果。

  目前,不少地方已在乡村有组织地开展“种文化”工作。比如,有的地方把喜欢吹拉弹唱的农民组织到一起成立农民乐队,有的地方帮助农民成立书画、音乐、山歌等文艺类协会,还有一些地方支持农民举办自编自导自演的“村晚”。这些“种文化”的活动,让农民从文化的旁观者变为参与者,大大提升了他们参与乡村文化建设的积极性。

  与此同时,一些地方“种文化”的活动也存在着形式化、任务化的倾向和简单化、“一刀切”的问题。比如,有的地方在培训乡村文艺骨干时,培训内容缺乏专业性、实用性,照本宣科念课件的多,结合实际讲专业的少;有的地方“种文化”,仅仅为完成上级的任务,而不是为满足基层群众的真实需求;有些地方的“种文化”活动,沦为小圈子的自娱自乐,没有将活动成果惠及广大基层群众。

  我国幅员辽阔、人口众多,不同地区在文化传统和文化需求方面存在很大差异,“种文化”没有统一的标准和模式,因此要因地制宜。

  有需求,才会有参与的动力。“种文化”之前,要摸清农村群众真实的文化需求。农村群众,不同年龄的人会有不同的文化需求——中老年人爱跳广场舞,年轻人喜欢在网络世界遨游;不同地域的人会有不同的爱好——陕西人爱吼秦腔,广西人爱唱山歌,四川人爱看川剧。要根据群众的不同需求,有针对性地开展相关活动,切忌好高骛远,举办群众不感兴趣的文化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