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安排专项资金1000万元,给予旅游景区(点)
发布时间:2020-09-03 11:58来源: 未知2.支持品牌创建。对新评定为国家五星级、四星级、三星级休闲露营营地的,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10万元奖励。对新评定为国家级、省级研学营地(基地), 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奖励。
3.支持文旅惠民消费。持续开展 “惠游赤壁”活动,鼓励旅游景区采取门票降价、免票、发放消费券等形式提振文旅消费。每年安排专项资金1000万元,给予旅游景区(点)门票补贴。
二、支持旅游酒店业标准化建设
1.对新评定为国家五星级、四星级、三星级标准的旅游星级饭店(规上企业), 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10万元奖励。
2.经相关专业机构鉴定,达到国家五星级、四星级、三星级标准的各类社会宾馆饭店(规上企业), 分别给予40万元、20万元、5万元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