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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自贡市重污染天气应急等级调整为橙色预警

发布时间:2021-02-05 13:49来源: 未知

按照《自贡市公安局自贡市环境保护局关于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实施机动车临时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要求,自2月6日(星期六)0时起至预警解除的响应期间采取区域禁限临时交通管制措施。

临时交通管制措施

(一)全天24小时禁止运输建筑垃圾(含渣土)、煤炭、砂石(砖)、水泥等易产生扬尘物料的车辆在限行区域通行。

(二)周一至周五的7:00至22:00,禁止中型及以上柴油货车和大型柴油客车在限行区域内通行。

(三)周一至周五的7:00至20:00,在限行区域内,实行小型汽车尾号限行,采取2个车牌(含临时号牌)尾号一组轮换限行(车辆尾号分别为:周一限行1和6、周二限行2和7、周三限行3和8、周四限行4和9、周五限行5和0,尾号是字母的,以最后一个数字为准),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不限行。

机动车限行区域

重污染天气机动车限行区域以货运车限制通行标志设置的区域范围为主。主要包括:自流井区五星街、新民街、同兴路、光大街、滨江路、解放路、自由路、人民路、檀木林街、塘坎上路、交通路、东兴寺片区等;大安区仁和路、广华路、人民路;高新区汇东路、丹桂大街、汇兴路、龙汇街、通达街、兴川街、汇川路、汇南路等;贡井区贡兴路、育才路、青杠林路、金鱼路、筱溪街、长征大道以内区域。

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四川自贡2月6日0时起区域禁限

限行区域。自贡交警供图

军用、警务车辆、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公交车、出租车(不含网约车)、校车、新能源汽车、按规定线路行驶的公路客运和旅游客运车等车辆可不受尾号限行限制,但须遵守城市货运车辆限行规定。

解除预警的具体时间以自贡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的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