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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大气重污染应急指挥部决定自12月8日14时起发布

发布时间:2020-08-13 10:51来源: 未知

(记者金计 通讯员王晶晶)虽然连续几天阳光灿烂,但入冬以来首轮重污染天气已经来袭!宜昌市大气重污染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昨日发布公告,受本地污染和外源性输入污染叠加以及不利气象条件影响,宜昌城区已达到启动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条件,经市政府批准,市大气重污染应急指挥部决定自12月8日14时起发布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启动Ⅲ级应急响应。

在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期间,宜昌城区要落实10项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

——工业企业(含混凝土生产企业)按照《宜昌市工业企业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落实Ⅲ级应急响应措施。

——停止土石方作业,包括:土石方开挖、运输、回填、场内倒运、掺拌石灰、混凝土剔凿等作业。

——停止构建筑物拆除作业。

——停止室外打磨、喷涂、粉刷等施工作业。

——禁止煤、焦、渣、沙土和土方等散装物料运输车辆在城区内通行(生活垃圾清运车除外);

——港口、码头、工业企业等散体物料堆场停止露天装卸、运输、转运等产生扬尘的作业。

——增加机动车、船舶检查频次,对超标排放、冒黑烟的机动车和船舶强化执法。

——增加城区道路机械化清扫、冲洗频次各1次。

——加强秸秆垃圾露天焚烧、烟花爆竹燃放、露天烧烤食品等环境污染行为巡查处置。

——在气象条件和空域条件允许时,积极开展人工影响天气作业。

市大气办要求,各排污单位要加强对环保设施和污染物处理工艺的管理,减少涂料、油漆、溶剂等含挥发性有机物的原材料及产品使用。

城区幼儿园要停止户外活动,各级各类学校减少体育课、课间操等户外活动,减少举办露天大型会展和文化体育等方面的重大活动。

市大气办倡议广大市民节约用电、绿色出行,机动车停车时及时熄火,减少车辆怠速运行。同时提醒广大市民做好健康防护,儿童、老年人和心脏病、肺病及其他慢性疾病患者停止户外活动,一般公众减少户外运动和室外作业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