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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重污染天气 预警级别升级为红色

发布时间:2019-12-24 11:48来源: 未知
  本报讯(记者姚广强、赵改玲)记者昨日从市污染防治攻坚办了解到,自昨日18时起,将目前启动的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各城区建筑工地及部分企业执行红色预警管控措施)全面升级为红色预警,解除时间另行通知。
 
  12月20日开始,我市大气污染物整体扩散条件严重不利,根据最新环境空气质量预测预报结果,未来几天仍将出现重度污染过程,空气质量形势异常严峻。为积极应对不利气象条件,持续降低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有效改善辖区环境空气质量,市污染防治攻坚办研究决定将重污染天气预警级别升级为红色(I级)。
 
  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及市有关部门要立即采取应急减排措施。
 
  健康防护措施有:儿童、老年人和患有心脑血管、呼吸系统等疾病的易感人群留在室内,确需外出的要采取防护措施;一般人群减少户外运动和室外作业时间,如不可避免,建议采取防护措施。停止审批在重污染天气期间举办的户外大型活动;必要时可实行弹性工作制。
 
  教育部门负责督导已安装空气净化装置的幼儿园、中小学及时开启空气净化装置;根据本地实际污染浓度(AQI日均值达到500时)指导有条件的幼儿园、中小学校停课,并合理安排停课期间学生的学习生活,做到停课不停学。
 
  建议性污染减排措施有:倡导公众绿色消费,单位和公众尽量减少含挥发性有机物的涂料、油漆、溶剂等原材料及产品的使用;倡导公众绿色出行,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电动汽车等出行,驻车及时熄火,减少车辆原地怠速运行时间;倡导公众绿色生活,减少能源消耗。
 
  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有:确保全社会二氧化硫(SO2)、氮氧化物(NOx)、颗粒物(PM)和挥发性有机物(VOCs)减排比例均在30%以上。
 
  在保证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和重大活动公务用车的前提下,行政事业单位一般公务车停驶40%。交通运输部门负责增加公共交通运输运力,保障市民出行,有条件的县市区可由政府购买公交企业服务方式减免公交乘车费用。
 
  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依照当地政府发布的重污染天气限行通告,实施城区范围内机动车尾号限行措施。
 
  农业农村部门严格落实禁止农作物秸秆焚烧。城市管理部门严格落实清扫保洁范围内禁止树叶、垃圾露天焚烧,加大餐饮油烟处理设施正常运行监管。公安部门严格落实全市烟花爆竹禁放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