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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所有涉气工业企业于12月23日12时起启动重污

发布时间:2019-12-23 12:12来源: 未知

12月22日,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发布渭南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通告,要求所有涉气工业企业于12月23日12时起启动重污染天气Ⅰ级应急响应,除涉气工业企业之外的减排措施继续按照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措施执行。

 

 

12月22日11时至18时,我市空气质量指数连续多时段接近300,19时为308,已达到严重污染。结合陕西省环境空气质量预报及我市预警预报组会商研判意见,12月23日至25日,受高湿、静稳等不利气象条件影响,污染物持续累积,空气质量持续转差。预计我市可能出现严重污染。通告要求,各级各部门要按照预案要求,结合本级本部门职责,积极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措施,有效减少污染物排放。应急期间,每天15时前将各项措施落实情况报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同时,欢迎社会各界监督重污染空气应急各项措施的落实,如发现落实不到位情况,可拨打投诉电话12345、123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