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重污染天气有变!城区机动车尾号限行措施
发布时间:2019-12-17 11:10来源: 未知
昨日,记者从市污染防治攻坚办获悉,自12月16日12时起,我市重污染天气红色(Ⅰ级)预警调整为橙色(Ⅱ级)预警,解除时间另行通知。
根据最新空气质量预测,受冷空气影响,近期我市空气扩散条件有所改善,但受风场辐合及污染传输影响,预测未来一周部分时段(12月20日至23日)空气质量将达到重度及以上污染程度。
预警期间,我市采取健康防护、建议性污染减排、强制性污染减排等应急减排措施。
健康防护措施有:建议儿童、老年人和患有心脑血管、呼吸系统等疾病的易感人群留在室内,确需外出的,需要采取防护措施;提醒一般人群减少户外运动和室外作业时间,如不可避免,建议采取防护措施;建议各幼儿园、中小学校等教育机构减少户外活动;大型会展和文化体育等活动举办单位制订应急方案并落实;医疗机构增设相关疾病门诊、急诊,增加医护人员,24小时值班。
建议性污染减排措施有:公众尽量不要驾驶机动车出行;停车时及时熄火,减少车辆原地怠速运行;减少机动车日间加油;减少散烧煤使用量;减少用电量,冬季空调设定温度调低2摄氏度至4摄氏度;公众减少涂料、油漆、溶剂等含挥发性有机物的原材料及产品的使用;排污单位合理优化生产时间,尽量安排在白天生产;有机溶剂使用企业优先使用低毒性、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的原辅材料。
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有:各县(市)区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和有关部门要根据新修订的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督导落实相关措施,确保全社会二氧化硫、氮氧化合物、细颗粒物、挥发性有机物的减排比例均达到20%。
继续实施现行城区机动车尾号限行措施;所有行政事业单位在保证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和重大活动公务用车的前提下,一般公务车停驶30%。
市污染防治攻坚办将对管控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由于管控不力,造成空气质量严重下滑的地方,实施公开约谈,并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焦作日报全媒体记者姚广强摄影报道
老史新说
应急减排,从你我做起
□马允安
“受冷空气影响,近期我市空气扩散条件有所改善,但受风场辐合及污染传输影响,预测未来一周部分时段(12月20日至23日)空气质量将达到重度及以上污染程度。”面对这样的空气质量预测,相信我们每一位生活在这座城市的人心里都不轻松。
从报道我们看到,预警期间,我市采取健康防护、建议性污染减排、强制性污染减排等应急减排措施……相关部门做了他们该做的事情。而做为这座城市的主人,我们每一个人在做好相关防护措施的同时,更应该自觉做到绿色出行,绿色消费。出行时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电动汽车等方式出行。开车时做到驻车及时熄火,减少车辆原地怠速运行时间,自觉停驶国四及以下燃油机动车;生活中尽量减少含挥发性有机物的涂料、油漆、溶剂等原材料及产品的使用。
维护良好的环境,需要我们每个人身体力行,从点滴做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