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家天气预报网 > 天气新闻 >

驾驶员请收藏!自贡重污染天气限行规则出炉

发布时间:2019-12-14 10:46来源: 未知

2019年12月13日零时起,自贡市重污染天气应急等级调整为橙色预警,应急响应级别为Ⅱ级,并执行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措施——2019年12月16日零时起,除城市运行保障车辆和特种车辆外,自贡将施行“特定区域采取2个车牌尾号一组轮换限行 ,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不限行”的规定,至预警解除。

限行区域示意图

红星新闻记者从自贡市交警支队获悉,限行规则如下。

一、临时交通管理措施:

1.周一至周五的7:00至22:00,禁止中型及以上柴油货车和大型柴油客车在限行区域内通行。

2.全天24小时禁止运输建筑垃圾(含渣土)、煤炭、砂石(砖)、水泥等易产生扬尘物料的车辆在限行区域通行。

3.周一至周五的7:00至20:00,在限行区域内,实行小型汽车尾号限行,采取2个车牌(含临时号牌)尾号一组轮换限行。

车辆尾号分别为:

周一限行1和6

周二限行2和7

周三限行3和8

周四限行4和9

周五限行5和0

尾号是字母的,以最后一个数字为准,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不限行。

二、应急管制区域:

重污染天气机动车限行区域(以下简称“限行区域”)以货运车限制通行的区域范围为主。主要包括:自流井区五星街、新民街、同兴路、光大街、滨江路、解放路、自由路、檀木林街、塘坎上路、交通路、东兴寺片区等;大安区仁和路、广华路、人民路南段;高新区汇东路、丹桂大街、汇兴路、龙汇街、通达街、兴川街、汇川路等;贡井区贡兴路、育才路、青杠林路、金鱼路、筱溪街、长征大道以内区域。

三、以下机动车不受上述交通管理措施的限制:

(一)军用车辆,警务车辆、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环境监测及环境监察执法车辆、保险勘验救援车辆、银行运钞车辆、环卫作业车辆;

(二)公交车、出租汽车(不含网约车)、校车、邮政(快递)车辆、单位通勤车辆(不含黄标车)、新能源汽车、按规定线路行驶的公路客运和旅游客运车;

(三)园林绿化、道路养护、医疗废物处理的专项作业车辆,殡仪馆的殡葬车辆;

(四)农副产品运输车可不受尾号限行限制,但须遵守城市货运车辆限行规定。

(五)“使”、“领”字头号牌车辆及经批准临时入境的车辆;

(六)需驶入货运车限行区域内配送加油(气)站燃油的汽柴油(汽)专业运输车辆按照原货运车辆入城规定执行;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受行驶路线、行驶方向限制的车辆。

四、预警解除:

以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的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