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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市首次发布重污染天气红色预警

发布时间:2020-12-23 18:33来源: 未知
  21日-26日,由于大气污染扩散气象条件较差,受本地污染叠加区域输送影响,我市将出现两次中度至重度污染过程。21日14时起,我市首次发布重污染天气红色预警。
 
  泰安市大气污染防治专家团队负责人 杨仝锁:“根据空气质量状况,泰安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小组决定,自2020年12月21日14时起,将全市范围内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升级为红色预警,同时调整为Ⅰ级应急响应。”
 
  据此,市生态环境局发布《 泰安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提醒广大市民及工业企业采取以下防护、减排措施。
 
 
  公众防护措施
 
  儿童、老年人和呼吸道疾病患者等易感人群避免户外活动,并停止举办大型群众性户外活动。
 
  倡议污染减排措施
 
  倡导公众绿色出行、绿色消费,单位和公众尽量减少含挥发性有机物的涂料、油漆、溶剂等原材料及产品的使用。
 
  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
 
  纳入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减排措施清单的工业企业要严格按照“一厂一策”方案执行红色预警应急减排措施;矿山、砂石料厂、石板厂等企业要停止露天作业,未纳入保障类减排清单的施工工地禁止土石方作业、建筑拆除、喷涂粉刷、护坡喷浆、混凝土搅拌等。主干道和易产生扬尘路段每天增加洒水降尘作业频次。禁止未安装密闭装置的煤炭、渣土、砂石运输车辆上路。除特种车辆、危化品车辆外,大宗原料和日常车辆进出量超过10辆次的单位禁止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汽车(含燃气),停止使用国二及以下排放标准非道路移动机械,城市主城区、县(市)城区内,禁止重型和中型柴油货车、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和拖拉机通行。
 
  泰安市大气污染防治专家团队负责人 杨仝锁:“通过采取Ⅰ级应急响应减排措施,我市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挥发性有机物等主要污染物减排比例将达到30%,从最大程度上减轻空气污染对于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