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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2|出行」又有三地解除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

发布时间:2020-02-15 13:16来源: 未知
  关于解除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理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市直有关单位:
 
  经省环境应急与重污染天气预警中心、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省环境气象中心联合会商,2月14日起受冷空气影响,扩散条件逐步改善,污染过程结束。市重污染天气应对指挥部研究决定,自2月14日12时起全市解除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
 
  全市要继续按照《唐山市2月份空气质量强化保障方案》《唐山市2-3月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落实各项减排措施。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严格落实责任,强化网格化环境监管,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促进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唐山市人民政府
 
  2020年2月14日
 
  邯郸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
 
  关于解除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对口有关单位,市政府有关部门,冀南新区、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经河北省生态环境应急与重污染天气预警中心与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省环境气象中心联合会商,受冷空气和降水过程影响,2月14日起我市气象扩散条件开始好转,有利于空气污染物稀释、扩散和清除。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决定2月14日16时解除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
 
  邯郸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
 
  2020年2月14日
 
  衡水市2月14日18时解除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
 
  根据省环境应急与重污染天气预警中心与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省环境气象中心联合会商,预计2月14日起,受冷空气和降水过程影响,污染逐步清除,我市本次污染过程基本结束。按上级要求,经衡水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批准,衡水市定于2月14日18时解除本次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