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运车辆“百吨王”等严重超载行为;
发布时间:2020-01-12 15:23来源: 未知1、从事校车业务或者公路客运、旅游客运等车辆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数量;
2、饮酒、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3、吸食、注射毒品后驾驶机动车;
4、货运车辆“百吨王”等严重超载行为;
5、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
6、驾驶拼装或已达到强制报废标准的机动车;
7、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登记证书、行驶证;
8、伪造、变造、买卖机动车牌证;
9、长途客运车辆违反规定凌晨2时至5时未停止运行;
10、“营转非”大型载客汽车逾期未检验或逾期未报废;
11、交通肇事逃逸。
举报违法依据要清晰准确
市交警支队向市民公布了参与“随手拍”的方式及流程。
(一)参与方式
1、“烟台公安”或“烟台交警”微信公众号“微警务”模块下“随手拍”专栏;
2、“烟台公安”微信公众号@122视频应用;
3、具有自动抓拍交通违法功能的车辆行驶记录仪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