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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运车辆“百吨王”等严重超载行为;

发布时间:2020-01-12 15:23来源: 未知

1、从事校车业务或者公路客运、旅游客运等车辆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数量;

2、饮酒、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3、吸食、注射毒品后驾驶机动车;

4、货运车辆“百吨王”等严重超载行为;

5、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

6、驾驶拼装或已达到强制报废标准的机动车;

7、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登记证书、行驶证;

8、伪造、变造、买卖机动车牌证;

9、长途客运车辆违反规定凌晨2时至5时未停止运行;

10、“营转非”大型载客汽车逾期未检验或逾期未报废;

11、交通肇事逃逸。

举报违法依据要清晰准确

市交警支队向市民公布了参与“随手拍”的方式及流程。

(一)参与方式

1、“烟台公安”或“烟台交警”微信公众号“微警务”模块下“随手拍”专栏;

2、“烟台公安”微信公众号@122视频应用;

3、具有自动抓拍交通违法功能的车辆行驶记录仪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