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塑料制品加工、木材加工:停产30%,以生产线计

发布时间:2020-01-12 15:20来源: 未知

4.饲料加工制造行业(发酵工艺):秋冬季停产20%,以生产线计,企业内部生物质锅炉停产50%。

5.中药饮片加工:粉碎、炒制等涉及粉尘排放工艺停产30%。

6.中成药加工(提取工艺)、饲料加工制造行业(不含发酵工艺)、塑料制品加工、木材加工:停产30%,以生产线计。

7.肥料生产加工:涉粉尘排放工艺停产30%,以生产线计。

8.活性炭加工:停产50%,以生产线计。

9.汽车修理:喷漆工序停产。

10.生物质颗粒加工、粉磨加工制造、石材加工制造、沥青制品加工:停产。

11.保温材料(无窑炉加工和水泥制品加工工艺):切割、粘胶工序停产。

12.金刚石生产企业:酸洗、破碎工序停产。

13.其他涉气企业严格按照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落实减排措施。

(三)机动车污染控制。城市建成区范围内禁止行驶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的重型载货汽车(含燃气)等。重点行业移动源管控要求参照《技术指南》执行。渣土运输车、建筑垃圾运输车(新能源车辆除外)、未安装密闭装置的煤炭、砂石料运输车等禁止运输。鼓励城市建成区外的企业,重污染预警期间,停止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车辆(含燃气)进行物料运输和国二及以下非道路移动机械。

(四)扬尘污染控制措施。在保持日常道路清扫保洁的基础上,根据空气相对湿度、气温等气象条件,加密洒水降尘作业。施工工地停止土石方、建筑拆除、喷涂粉刷、护坡喷浆、混凝土搅拌等作业。矿山、砂石料厂等停止露天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