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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修订的著作权法界定作品时

更新日期:2020-05-27 10:33

人民网文娱:4月26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举行,对著作权法修正案草案进行审议,可否介绍一下修订工作的亮点?

阎晓宏:这次修订,我觉得是进入新时代后一次主动的、幅度比较大的修订,其中亮点纷呈。如,新修订的著作权法界定作品时,强调它是具有独创性的可以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的智力成果,并将“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改为“视听作品”,既与国际通行表述相衔接,更是适应因技术发展而产生的诉求。

本次修订将法定赔偿额上限提高至500万元,加大了著作权行政部门的查处权、罚没权,同时也将考验其科学执法水平与能力,各地处理同等性质的案件时应该如何执行,这是需要在国家版权管理层面进行指导与平衡的。

人民网文娱:今年两会您还重点关注哪些话题?

阎晓宏:我比较关注网络虚假信息问题。现在网络上有很多打着专家的名义发布的信息,不指出姓名、时间和地点,公众难以辨别真伪,危害性较大。今年3月,《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已经正式实施了,我觉得应该结合治理,加大对虚假信息的查处和整治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