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座:广州市
广州市,1982年,第一批列入国家历史文化名城;
第二座:潮州市
潮州市,1986年,第二批列入国家历史文化名城:
第三座:肇庆市
肇庆市,1994年,第三批列入国家历史文化名城;
第四座:佛山市
佛山市,1994年,第三批列入国家历史文化名城;
第五座:梅州市
梅州市,1994年,第三批列入国家历史文化名城;
第六座:雷州市
雷州市,即原海康县,1994年,第三批列入国家历史文化名城;
第七座:中山市
中山市,2011年,第四批列入国家历史文化名城;
第八座:惠州市
惠州市,2015年,第五批列入国家历史文化名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