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7日,平山县大气办发布通知,本轮重污染天气Ⅲ级应急响应将于17日17时解除。
经石家庄市环境气象与石家庄市环境预测预报中心研判,预计下午到夜间受强冷空气影响,扩散气象条件有利:
根据市统一部署,我县于11月17日17时解除重污染天气Ⅲ级应急响应。
届时,平山县主城区将恢复执行常态化限行措施,限行时段周一至周五每天7:00—20:00和具体限行尾号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