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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三年春运期间交通事故和形势分析

更新日期:2021-01-26 19:47

2021年春运将于1月28日开始,在全国疫情防控工作进入常态化的背景下,近期本市相关地区出现零星散发病例,但是与去年春运期间形势相比,今年春运人员流动将有较大提升,本市将进入道路交通事故易发、高发时期。对此,上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总队对本市2017年、2018年、2019年三年春运期间(指2017年1月13日至2017年2月21日、2018年2月1日至2018年3月12日、2019年1月21日至2019年3月1日,2020年受疫情影响,交通流量较低,故不纳入统计范围)事故情况进行分析,并发出交通安全提示。

三年春运期间交通事故和形势分析

1、道路交通事故稳中有降,亡人事故需要引起重视。据统计,2017年、2018年、2019年春运期间分别发生各类交通事故46012起、39353起、37069起,事故总数呈现下降趋势,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平稳可控。但三年春运期间分别发生亡人事故128起、99起、96起,分别造成130人、99人、98人死亡,死亡人数仍处于高位徘徊。

2、部分地区交通事故相对多发。三年春运期间,浦东、嘉定、松江等区事故相对多发。据统计,发生的122434起各类交通事故中,浦东新区28349起、嘉定区15944起、松江区15363起,居于前列。同时,在发生的323起亡人事故中,浦东、闵行、奉贤、松江区分别发生了75起、34起、34起、33起,共占总数的54.5%;这些区域皆是本市居民出行较为集中或与相邻省市相接、过境车辆较多的区域。

3、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是引发道路交通事故的主要因素。经对三年春运期间交通事故情况进行分析,机动车因“未按规定让行”、“超速行驶”等交通违法引发的事故较多,非机动车因“不走非机动车道”、“闯红灯”、“逆向行驶”等交通违法引发的事故较突出,行人因“闯红灯”、“不走人行横道线”等交通违法引发的事故较多。此外,春运期间,人员集中出行,面包车超员、货车违法载人的问题较易发生。今年1月7日本市青浦区还发生一起严重超员面包车亡人事故,造成1人死亡、8人受伤。

4、恶劣天易引发交通事故。据气象分析和预测,春运期间,本市仍将迎来一轮冷空气,不排除局部地区出现气温跌至冰点的情况,届时早晚温差较大,还可能出现迷雾、路面结冰等问题,容易造成车辆失控翻坠、追尾甚至连环相撞事故。

5、高速公路、普通国省道春运通行风险。当前全国出现局部聚集性疫情和散发病例,市民选择自驾出行的方式居多,春运伊始加之学生放假离校、务工人员返乡,交通客流叠加,自驾车与公路客运、货物运输相交织,本市高速公路、普通国省道春运通行风险较大。同时,货车驾驶员长途运输一旦出现疲劳,在高速公路通行易造成追尾事故。

春运期间出行交通安全建议

1、关注疫情防控信息,提前做好出行规划。疫情期间,请各位交通参与者外出时要带好口罩保持良好身体、心理状态,并及时关注公安、卫健、交通运输等部门公布的相关信息,绕开疫情防控管制区域,提前规划好出行路线,避免拥堵。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行驶遇到前方发生拥堵或车辆发生故障、事故等问题的,要做到谨慎驾驶、提前控速、依次排队缓慢行驶,并打开危险报警闪光灯,提示后方车辆注意减速。要充分借助本市广播、电视、网络以及短信、微博、微信等媒介,及道路沿线电子诱导屏等平台,实时了解道路交通流量,加强出行期间疫情防控,提高出行效率和防护力度。

2、提升尊法守法意识,营造安全通行氛围。各位交通参与者一定要做到文明驾驶、谨慎驾驶,通过路口路段人行横道线时要减速,发现行人通过更要注意停车礼让;转弯车速要放慢、观察清楚再通行。为了自己和他人生命安全,在道路上行车不要超速、超员、超载和疲劳驾驶,杜绝开斗气车,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维护好城市交通文明环境。行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要严格按照交通信号灯通行,坚决避免发生闯红灯、乱穿马路等违法行为,抵制乘坐站外拉客拼团“黑车”“超员车”,并积极向公安部门举报相关违法行为。此外,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要戴好安全头盔,进一步保障自身出行安全。

3、发生事故快撤快处,及时消除后续隐患。为了最大限度减少交通事故对道路通行的影响,对于“车能动、人未伤”的机动车间物损交通事故,各位机动车驾驶人要积极按照《上海市机动车物损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使用“快处易赔”,防止造成不必要的二次事故及长时间、大面积拥堵。对于发生交通事故后应当撤离现场而未撤离,造成道路交通拥堵的,公安交管部门将依法对当事人进行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