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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输入个人信息后通过人脸识别进入办理流程

更新日期:2020-08-14 10:24

8月13日,记者从温州市公安交警部门了解到,“温州交警”微信服务号新上线“现场交通违法处理申请”功能,部分以往只能通过交通违法处理窗口办理的业务也可通过在线提交办理,有效节约市民到窗口办事时间。

以往,被交通警察在现场执法过程中扣留机动车、非机动车、驾驶证、行驶证,被拖移机动车或被出具交通违法通知书的违法行为,当事人须本人持相关证件到交通违法处理窗口现场办理。新功能推出后,违法行为当事人可直接通过微信在线提交违法处理申请,违法办理流程进一步优化。

 

 

当事人办理业务时,通过“温州交警”微信服务号进入“现场交通违法处理申请”功能,在输入个人信息后通过人脸识别进入办理流程,并按照相关办理业务需要提交对应证件。在线提交违法处理申请的当事人需要提前准备好以下材料:驾驶证正副证、行驶证正副证、个人身份证件、当前有效机动车强制保险单及违法时有效机动车强制保险单,如果当事人仅涉嫌非机动车违法,在线提供个人身份证件即可。

据交警介绍,该功能暂不支持以下交通违法行为在线办理:当事人涉嫌酒后驾驶;无证驾驶;超速50%以上;货车超载30%以上;客车超员20%以上;货车违法载客;驾驶拼装或报废车辆;涉嫌伪造变造机动车登记证书、驾驶证、号牌、行驶证、保险标志、检验合格标志的违法行为;涉及校车的违法行为及其他不适合通过本系统提交在线违法处理申请的交通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