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家天气预报网 > 天气生活 > 交通 >

“二次酒驾”交通违法行为

更新日期:2020-03-20 14:58

辰溪交警疫情防控期间查处一起“二次酒驾”交通违法行为

怀化新闻网讯 (通讯员 徐朝茂 )二次酒驾是指驾驶人在第一次因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后再次饮酒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不论驾驶人两次酒驾违法行为之间的间隔时间多长,只要是在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第二次因饮酒驾车被查处的,就属于“二次酒驾”,一直以来是公安交管部门酒驾违法治理的重点之一。3月17日,辰溪交警三中队执勤交警按照勤务安排在辖区S223线25Km处路段疫情防控检查点开展夜检整治“顽瘴痼疾”行动时。

19时50分许,一辆湘NBy6XX小型轿车驶入检查区域,执勤交警立即上前进行检查,发现该车驾驶人满脸通红,经用呼气式酒精检测仪对其检测,结果为67mg/100ml,已达到酒驾的标准。经进一步对驾驶人信息核查时,发现其于2017年8月17日因酒驾被处罚过,他误认为疫情防控期间交警不查酒驾。这次酒驾的行为已构成二次酒后驾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执勤民警依法对张某飞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行为吊销驾驶证,罚款2000元。

交警提示:任何时候都不能触碰法律的红线。随着交通运输的逐步恢复,交警也将加大对严重交通违法的查处力度,开展整治“顽瘴痼疾”行动,对酒驾醉驾等严重交通违法“零容忍”,确保道路交通安全。请广大驾驶人自觉抵制违法驾驶,杜绝侥幸心理,在复工复产出行中更加重视交通安全,主动防范交通事故。

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辰溪交警疫情防控期间查处一起“二次酒驾”交通违法行为

辰溪交警疫情防控期间查处一起“二次酒驾”交通违法行为